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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认合同成立的地点?

2017年12月22日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qdzwlts.com/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定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