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春宁律师
咨询电话:15712721666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金与定金都有预付款的含义,区别在于:
1、定金: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2、订金: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合同不履行时,则应将订金返还。
律师:蒋春宁[青岛]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