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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订立常识

2017年12月15日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qdzwlts.com/
  
    (一)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应尽量采取书面形式,不能采用书面形式的应有见证人。
    (二)合同一般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三)订金与定金的区别:订金与定金都有预付款的含义,区别在于:

    1、定金: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或由交付方收回; 合同不履行时,适用定金罚则:即交付方违约的,无权收回;接受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

    2、订金: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合同不履行时,则应将订金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