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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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什么是先期违约?
2018年6月3日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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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
文章来源: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
蒋春宁
[青岛]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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