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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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
什么是预期违约责任
2018年3月3日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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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预期违约责任
预期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为了及时解决经济纠纷,不少国家以及一些国际公约组织规定,只要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将不履行合同义务,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追究其违约责任。这在法学上称之为“预期违约责任”。
文章来源: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律师:
蒋春宁
[青岛]
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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