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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借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计算 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有哪些

2020年1月4日  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 http://www.qdzwlts.com/

 蒋春宁律师,青岛债务合同经济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山东国弘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无借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计算

  借贷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往往会约定借款期限,当然也存在未约定借款期限的时候。那无借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计算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为大家介绍债权人曾主张过权利、债权人从未主张过权利这两种情况,以及债权成立之日作为最长时效起算点,希望能给大家提供帮助。




  一、债权人曾主张过权利

  如债权人曾主张过权利,此时的诉讼时效计算较为简单,法律规定也十分明确,直接依据《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条规定计算即可: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在适用该条时,应注意:;我国《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当‘宽限期’已经届满,债务人仍然没有履行债务,则债权人应当意识到其权利受到了侵害,诉讼时效即应开始计算;;;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权利人即应当认识到其权利受到侵害;。因此,债权人一旦主张权利,此时便应适用普通时效规定,而无适用二十年最长时效的可能。


  二、债权人从未主张过权利

  如果债权人从未主张过权利,则会涉及到适用二十年最长时效的问题。对此,《民法通则》第137条明确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民法总则》第188条第2款也规定;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


  三、债权成立之日作为最长时效起算点

  无借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计算中,债权成立之日作为最长时效起算点。


  第一,一旦债权人主张权利,此时便应适用普通时效规定而无适用最长时效可能。;权利被侵害之日;或;权利受到损害之日;应当是客观的时点,该时点应当与债权人何时主张权利、债务人何时拒绝履行均无关。


  第二,从社会常识来看,若干年从未催收主张权利的情况十分罕见,更多情况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却未保存好相关证据。倘若债权人真正若干年从未主张过债权,则完全可以推断其并没有收回款项的打算,至少这会给债务人形成这样一种合理的信赖。


  第三,如果债权人如实陈述曾主张过权利,则其还必须举证证明时效一直延续,否则将面临败诉风险。相反,如果债权人直接声称从未主张过权利,则因诉讼时效不起算反而不用承担举证,其诉讼风险也小得多。


  以上就是为大家分享的有关;无借款期限的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计算;的法律内容,学界及实务当中,对未约定借款期限合同诉讼时效的起算点是存在争议的,因而大家在签订合同时,最好是注意履约时间。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





合同纠纷案件证据有哪些

  核心内容:合同纠纷案件提供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等证据。下面合同法栏目为您详细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和第108 条第三项;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你的诉讼请求及其主张或反驳、反诉所涉及的相应的证据,否则,你的诉讼主张将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你将承担败诉或对你不利的后果。你不能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也不能指使、贿买他人作伪证。人民法院若发现你有以上行为,则按民事诉讼法第102 条第一、二、三项妨害民事诉讼的规定严肃处理,即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直到追究刑事。你应向人民法院提供相关的证据:


  1 、主体及经营资格情况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的开办单位和主管部门、验资注册、合伙开办、联营开办等设立企业的有关证明文件、开户银行和银行帐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企业关、停、并、转、分立和歇业的,提供债权债务清理情况及工商登记的证据材料。


  2 、合同关系设立情况合同书、有关合同内容的补充的条款、变更的条款、废除的条款、合同解除等有关协议、来往电函材料;口头合同成立的证据材料。订立合同的经办人的权限等证据材料。


  3 、合同的履行情况交接的货物品种、型号、数量、包装、时间、运输方式、交接货物地点、验收货物等有关原始凭证及收货条等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承包合同有无财产交接清单。付款方式等原始凭证及收款条等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是借款,还款的数额时间。


  4 、请求保证合同效力的,要提供合同是否真实有效的证据或根据;请求追究违约的,要提供对方存在违约事实、损失数额等证据材料;请求追究产品质量的,要提供产品质量是否合乎合同约定标准或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标准、产品质量缺陷等有关的证据材料;属于成套设备的,提供有关技术资料;货物质量纠纷的,还要保持原样或保存原物及样品,提供是否动用及货物所在地点等有关证据材料。


  5 、合同有担保的,提供担保合同、担保书、以及担保人名称、住所,用于担保的财产品种、数量、存放地点及证件、凭证等有关证据材料。有抵押的是否办理了抵押登记,有质押的或留置情况的亦要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据。


  6 、合同及有关事项经过公证、鉴证或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处理的,提供公证书、鉴证书及主管部门处理意见等有关证据材料。


  7 、依据合同向对方主张权利或要求对方履行义务的,提供与主张权利或要求履行义务有关的内容、时间等证据材料。


  8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提供申请理由成立的证据、被申请人的实际履行能力、开户银行及帐号或财产所在地点及品种、数额等有关情况。


  9 、你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据材料。